北宋經學建構“治體”理論的邏輯進程
作者:閻云
來源:《原道》第35輯,陳明、朱漢平易近主編,湖南年夜學出書社2019年1月出書
時間: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仲春二旬日壬戌
耶穌2019年3月26日

(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出書)
內容撮要:宋儒為復興三代霸道之治、重建本朝政治憲綱,在經學中以“先王之道”1對1教學的內涵為切進點,展開對“治體”問題的探討。宋初諸儒逐漸意識到,要建構此“治平之理”的“治體”,需求先奠立“生命之理”的“道體”。
因此在摸索霸道政治的理論中,漸觸及到天道生命之理的問題。荊公新學雖也樹立內圣外王兼備的理論,但其品德生命之學駁雜不純,是以其“治體”的建構也缺少堅實基礎。
直到二程發明“天理”奠立內圣的“道體”,討論外王的“治體”才有依據可循。特別是其闡發“上順天理,下應人心”“得天理之正,極人倫之至”“以純王之心,行純王之政”等學說,使得宋儒對“治體”的建構才得以初步完成。
北宋經學由探討“治體”轉向奠立“道體”,再由“道體”發用出“治體”的進程,有著由“外王”轉向“內圣”,再又轉出新“外王”之波折。
關鍵詞:治體;經學;先王之道;王安石;二程
一、引言
宋代儒學復私密空間興和政治建設親密相關。政治改造請求經學為之供給需要理論資源,以作為思惟指導和施政憲綱。諸儒的經學研討,推動儒學思惟和《六經》理論不斷深化時,又為改造實踐供給輿論準備和理論支撐。同漢唐章句義疏之學比擬,諸儒在治經思惟和經學理論上有明顯變化。
就具體情況而言,一是發明《周易》義理,在思惟上為奉行政治改造和重建霸道之治尋求公道性;二是推闡《年齡》年夜義,探尋三代先王治全國之年夜法,建構宋代“治體”理論作為立瑜伽場地國的最高政治憲綱;三是借鑒《周禮》中的典章軌制,在實踐層面為改造供給因時制宜的辦法。
諸儒的經學研討,目標在于解決復興霸道政治的“治體”理論建構問題,而逐漸加深的對天道生命之學的探討也是為此服務。盧國龍師長教師指出:北宋儒學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政治哲學,它所代表的時代精力,是對文明次序及其最高的體現情勢——政治軌制,進行感性的批評和重建。
批評是追索文明次序的公道性依據,所謂天道生命之理,即由此發暢;重建是探討文明次序、政治軌制的公道形式,于是需求推闡“霸道”,作為最高的政治憲綱,從而將師古與用今結合起來,使現實政治朝著公道形式的標的目的調整。[1]

(盧國龍)
梁濤師長教師也認為,北宋儒學復興運動的主題有二:“一是闡發品德生命之學,以解決人生的價值和意義的問題;二是復興三代禮樂王政,以重建人間次序和政治憲綱。”[2]
特別是在儒學復興飛騰時期,經學的重要任務和內在動力,是推闡二帝三王之道的本質內涵,建構宋代復興霸道政治的“治體”理論,在理論上以先王列圣相傳之道為宋制法,最年夜化地尋求政治改造和次序重建的符合法規性。
是以,專言天道生命的內圣之學尚不占主流,并沒有在對《六經》的闡發中深刻展開。但隨著儒學復興的持續推進,諸儒逐漸意識到需求在理論層面樹立解決“治體”問題的形而上學,以為重建霸道政治和奉行政治改造供給最高意義上公道性。
而實際上,諸儒在探討作為“治平之理”的“治體”過程中,也開始推闡作為“生命之理”的“道體”。是以,儒學復興也逐漸從“外王”的建設轉向對“內圣”的尋求。在此過程中,宋儒面臨的最基礎問題是:先王所傳“圣人之道”本質內涵安在?
二、宋初諸儒:“明體達用”的窘境
在北宋儒學復興初期,諸儒將先王相傳之道歸納綜合為“年夜中之道”。如孫復認為自堯、舜至夫子之道,是治全國經國家年夜中之道。其《年齡尊王發微》以為斯道之不可,“孔子作《年齡》專其筆削,損之益之以成年夜中之法”。[3]
例如隱公元年《年齡》書“元年,春,王正月”,孫復以為圣人之所以書法這般,是因為“其本既端,其始既正,然后以年夜中之法從而誅賞之”。[4]在孫復的《年齡》學中,他將“先王之道”的理論內涵和價值原則,總結為所謂“年夜中之法”,以此作為建構“治體”理論的思惟資源。
門生石介也認為“三王年夜中之道,置而不可”,只需“從三王年夜中之道”則三代之治可復。[5]可是,孫復和石介對此“年夜中之道”的討論是細緻的,其理論內涵缺掉與含糊,無法支撐其解決“治體”問題。
舞蹈場地
同時期的胡瑗,認為“年夜中之道”即所謂“皇極之道”。其《易》學以為年夜中之道,“積于內則為中庸之徳,施于外則為皇極之化”。[6]又在《尚書》學中,認為其內涵,即在于施政之“無偏無黨,無反無側”,又謂“皇極者,萬事之所祖”,則無形而上的理論探討傾向。[7]

(胡瑗)
胡瑗又將視角從政治觸及到人道,由政事之用轉向對五常品德和人道本體的思慮:“夫王者,由五常之性取中而后行者也,剛則不暴,柔則不懦,賢則不過,愚者亦能及,推而使施諸全國,使全國之人莫不克不及由而行之者,圣人之中道也。”[8]
圣人能行此年夜中之道,起首在于得此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五常之“性”,由此性取中而行,是以后世重建三王之治,當從《六經》中求此五常之性而行之。
根據門生劉彝“明體達用之學”[9]的闡發可見:君臣父子、仁義禮樂,乃年夜中之道之本體;而《六經》之文,即年夜中之道之制作;二帝三王之治,乃年夜中之道之發用。此體、用之分疏,提醒出年夜中之道“歷世不成變者”的本體內涵,以君臣父子、仁義禮樂為復興三王之道、建設霸道政治的最基礎,觸及到宋儒探尋本朝“治道”過程中所面臨的“治體”問題。
而胡瑗門生的孫覺,發揮師說,認為孔子作《年齡》之意在于指出:“為道而不至于三王者,皆茍道也;為學而不至于圣人者,皆茍學也。”[10]《年齡》乃是“霸道之極致,圣人之成學”。
此論,明確分疏了三王之道和圣人之學的區別。三代之時年夜中之道可行,故體現于三代圣王之治;三代以降此道不可于世,只能退而躲諸《六經》;后世欲復霸道之治,須從《六經》學至圣人之道而后可。
在此,建構“霸道”與“圣學”的關系,指明后世行霸道必從明圣學始。因為霸道政治的重建與實現,須樹立在遵守廣泛的人道與品德基礎之上。故在其經說中,霸道政治和圣人性德本本屬一體。
僖公四年召陵之盟,孫覺謂:“霸道之行則無伯者,伯者雖盛皆。故明乎霸道然后知伯者之小,論乎圣人然后了解徳之年夜也。”[11]
在此,胡瑗所論年夜中之道、皇極之道,在孫覺的理論中便演變為“霸道”和“品德”兩個層面,此與其師“明體達用”之學是一脈相承的,都體現了對“治體”的探討由“外王”觸及到“內圣”領域,深化了宋初以來經學探討“治體”問題的理論深度。
但不成否認的是,宋初諸儒闡發的先王年夜中之道,其內涵實際上是較為細緻含糊的,因為此時諸儒理論涵養的缺掉,尚缺乏以支撐此問題的解決。朱子論諸儒之學,認為“雖未能深于圣經,然觀其推言治道,凜凜然可畏,終得圣人個意思”,[12]指出其在“治道”上雖有成效,但在“圣經”上猶有完善。
從劉彝對圣人之道的體、用分疏來看,是在“體”上猶有缺乏,而在“用”上有些工夫。胡瑗“明體達用”之學,實際上是“體”未甚明了,略有些“用”罷了。孫復所論“年夜中之道”,雖在“用”上有些成績,但在“體”上亦遠遠不夠。
如引進宋儒所論“治體”和“道體”范疇,則諸儒在“生命之理”的“道體”上缺乏,限制了其在“治平之理”的“治體”問題的深刻。因為此時期儒學復興,已經逐漸由“外王”層面觸及到了“內圣”層面。
所謂年夜中之道的理論內涵,于此“治體”的建構是含糊而細緻的,尚缺舞蹈教室乏以為政治建設供給最基礎思惟指導。宋初諸儒推闡霸道政治的理論內涵,面臨的“治體”問題得以真正解決,則尚需儒學“內圣外王”之道進一個步驟發展,特別是“內圣”之學的徹底奠立。
如從儒學“內圣外王”的立場,來檢討此時期經學的發展,可以發現:處于儒學復興的北宋家教初期,經學更多地表現出“外王”層面的訴求。諸儒所總結和建構的先王“年夜中之道”,最直接目標在于為復興霸道政治、重建本朝“治體”供給理論依據。
可是,隨著理論探討深刻和政治改造受挫,諸儒治經逐漸加深對品德生命形而上學的探討,發現要解決“外王”層面的理論窘境,就不得不往先往奠立“內圣”層面的天道生命之學。
就這樣,經學研討層層轉向對內圣的探討,逐漸觸及到圣人之道的“道之體”問題。基于此種立場而言,宋初諸儒在復興三代霸道之治、重建宋代政治次序中,需求解決的關鍵性理論問題,始終沒有獲得最基礎的解決——就圣人之道的本體而言,即所謂“道體”的問題,就三王之治的理論而言,則表現為“治體”的問題。
這種為解決“外王”窘境而轉向對“內圣”的尋求,是此時期經學發展的重要任務和內在動力。宋初諸儒的重要貢獻,在于繼承儒家境統,啟發二程道學。實際上,從北宋經學演進歷史來看,宋儒建構“治體”理論的初步完成,實有賴于二程師長教師的誕生。
三、荊公新學:“內圣外王”的缺憾
在政治改造中,王安石也基于“年夜中之道”的內涵,來建構其“治體”理論。他認為堯、舜“其道年夜中至正”,[13]“中所以本道之體”。[14]
在《洪范傳》中對皇極之道作了闡發,謂“建用皇極”為“立之以全國之中”,“皇,君也;極,中也。言私密空間君建其有中,則萬物得其所,故能集五福以敷錫其百姓也”,“百姓以君為中,君保中,則平易近與之也”,“君中則平易近人中也。百姓無家教淫朋,人無比徳者,惟君為中罷了”,以為“皇極者,君與臣平易近共由之者也”。[15]
其《尚書新義》闡發皇極之道,謂:“有極之地點,吾安所取正?取正于天罷了。我取正于天,則平易近取正于我。道之本出于天,其在我為徳;皇極,我與百姓所同然也,故我訓于帝,則平易近訓于我矣。”[16]
但其論述重點僅僅落實在人君行之、百姓由之。而此堯、舜先王所傳“年夜中之道”的最基礎內涵為何呢?
瑜伽教室
對王安石而言,其樹立的“內圣外王”學說,是對“先王之道”的理論性歸納綜合。他重視內圣之學,有“內圣”和“外王”兼備的意識,勸諭天子法堯、舜而犯警太宗。并且認為對天道生命的內圣之學的探討,是政治改造中必須面對的理論問題。
是以,他把治體的建構融會在其內圣外王之道中,樹立“品德生命”的“內圣”之學和以“新法”為代表的“外王”之學,來續接先王年夜中之道。如他汲取老莊、釋氏之說奠立其“品德生命”的基礎,以《周官新義》為代表的經學研討進行軌制層面的設計。
雖然宋初諸儒所論年夜中之道,也試圖對內圣的道體進行摸索,可是并沒有完整樹立內圣和外王的聯系,而王安石的主要貢獻是,“強調‘外王’必須具備‘內圣’的精力基礎”,內圣外王必須互為表里而實現“治道合一”。
是以,歷經荊公新學,“儒家思惟的重點從後期的‘外王’向往轉進后期的‘外王’與‘內圣’并重的階段”。[17]
王安石的內圣外王之道,包含品德生命的“內圣”和禮樂刑政的“外王”兩個層面。其品德生命的內圣之學,如《䖍州學記》中謂“先王所謂品德者,生命之理罷了”,“先王之品德,出于生命之理,而生命之理,出于人心”;[18]《易象論解》以為先王“將使人無掉其生命之情也,欲不掉其生命之情,則亦不違其生命之理罷了個人空間”。[19]
《詩經新義》主張“六合萬物生命之理”。[20]《洪范傳》主張“通全國之志,在窮理;同全國之徳,在盡性”。[21]可見,其對先王之道的探討,也深刻到生命品德層面。不僅奠立品德生命的內圣之學,以試圖貫通內圣和外王建構儒家“治體”的理論。
其《周禮新義》論“禮之道”,以為只要先“外作器,以通神明之德;內作德,以正生命之情”,最后才幹實現“相王之年夜禮,而攝其事;贊王之年夜事,而頒其政”。[22]
《詩經新義》又謂:“皇,有道之君也;王,有業之君也。皇之多士,則有道之士也;王之國。則有業之國也。以有道之士佐有業之國,則其興也,莫之能御矣。”[23]王氏之說雖有穿鑿之嫌,但“穿鑿”的自己就體現他的治體理論建構。
可是,其內圣之學,假借于釋氏、老莊,駁雜不純,穿鑿支離,所以不克不及洞徹來源根基,窺見道體,是以道學一個目標便是“往新學之支離”。
其所謂“盡人性,謂之仁;盡天道,謂之圣”,“堯行天道以治人,舜行人性以事天”,被程子批評,以為道未交流始有天人之別,以天人為二則非道也,[24]王安石是對塔談道,而不識道字,說道時已與道離。

(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出書)
暮年著《字說》,更將生命之理拘泥于文字,故程子批評“介父之學,大略支離”,“要先整頓介甫之學”。[25]楊時作《三經義辨》,批評其謂“利者,陰也,陰當隱伏;義者,陽也,陽當宣著”,“雖名為義,其實為利”;又以為其云“天使我有是之謂命,命之在我之謂性”,則是未知生命之理,蓋“性、命初無二理,第所由之者異耳”。[26]
門生陳淵批評其“于道之年夜原”無一不差,不識“仁”“誠”“性”,于圣學本體“皆暗其原”,如以愛為仁,謂“中庸所以接人,高超所以處己”,于性則時善惡瑜伽教室混言,時無善無惡。[27]
王居正《辯學》批評其“非圣人,滅天道,詆誣孔、孟,宗尚佛、老”。[28]胡安國指責其“高超所以處已,中庸所以接物,本末高低,析為二途”。[29]胡寅謂“荊舒則取佛老之似以亂孔孟之真,用仁義之名以濟申商之實”。[1對1教學30]
而之后的朱子,則認為其內圣之學“見事理不透徹”。[31]是以,“懲荊舒而主伊洛”,[32]不克不及僅從政治上往懂得,乃是儒學本身發展邏輯的體現。
再次,他的“內圣”須要在“外王”上體現,才幹見分曉。王安石將天道生命局限于禮樂刑政的軌制層面,認為生命之理必須體現在典章軌制,“其度數在乎俎豆、鐘鼓、管弦之間”。[33]最終結果卻是,“惟道之在政事”。[34]
他還謂:“正己而不期于正物則無義,正己而必期于正物則無命。”[35]這般,“內圣”之學只要落實在具體政治實踐上,“生命之理”才幹體現出其價值。換言之,先王所傳“年夜中之道”,起首要體現于經世致用的治平事業,而生命品德的修養反是居后和其次。
這般過分強調政治對于品德的意義,舞蹈場地將“內圣”和“外王”本末顛倒,顯得有舍本逐末的傾向。故他一旦政治上掉勢,學術即顛倒乖離,以致沉淪釋氏。[36]程顥批評云:“必有《關雎》、《麟趾》之意,然后可行《周官》之法式。”[37]
楊時以為:“則致本日之禍者,實安石有以啟之也。”[38]胡安國表揚程頤之學,謂其“知體用之一源”,“知圣人之年夜用”,實際上是駁荊公新學體用分離。胡寅以為其行事非孔孟之學,故有“荊舒禍本”之論。
張栻謂圣人講學有“先后次序遞次”,而王安石“否則只是冥行罷了”,批評曰:“介甫之學,乃是祖虛無而害實用者,伊、洛諸正人蓋欲深救茲弊也。”[39]陸九淵謂其“未得其正,而才宏志篤,適足以敗全國”。[40]
朱子認為其“收支于老佛之間,其政事欲與堯舜三代爭衡”,“來源根基不正,義理不明”,[41]終至于啟狄亂華、率獸食人,需求對國家南渡擔負責任。所以,高宗所謂“安石之學,雜以伯道”,并非一句政治上空泛的說辭,而是道學思惟通過權力的一種集體表達。
王安石接收佛、老“道體年夜全觀念”,汲取黃老派的內圣外王幻想,講求“天與道合而為一”,“莫不由是而之焉者,道也”,[42]執行“九變而賞罰可言”的政治法式,建構起天道生命與禮樂刑政相貫通的儒家政治憲綱,“將道家的形上理論與儒家政治實踐相結合,闡今天道以樹立政治憲綱,建構儒家的政治哲學”,
“重要是為儒家的禮樂刑政供給形而上依據,而沒有或無法為儒家的仁學奠基理論基礎”,并且,由天然之道衍生出“任理而不任情”的嚴苛路線,并將禮樂刑政的建構以及“九變而賞罰可言也”的權力運作作為政治的重要內容,仍重要是“孔荀之制”而不合適“孔孟之道”。[43]
所謂品德是天然天道,生命是天然人道,重要落實于禮樂刑政,解決軌制層面的“外王”問題,但此“外王”的建構缺少堅實的“內圣”之學予以支撐。可見,基于道學的立場,王安石并沒在“內圣”上完成“道體”的真正奠立,是以也未能真正將“外王”樹立在堅實的“內圣”基礎上。
所以,他在現實的施政則常進法家者流。換言之,“治體”的建構不本之于“道體”的奠立,“治體”也無法發育為實際可行的“治道”,有用地參與宋代政治改造和次序重建。可是荊公新學的內圣外王之道,超出了宋初諸儒,而也有待于被道學家所超出。
四、二程:“道體”的奠立與“治體”的建構
北宋儒學發展到二程,重心已由經學轉向道學,雖然“從‘治道’轉進‘理學’也就是從‘外王’轉進‘內圣’”,[44]但“二程宣講‘道學’,并未脫離其早年主張政治變革的基礎立場,其所以‘明道’,最基礎目標正在于探尋一條政治變革之路,明道與變革,是一種理本與事實的關系”。[45]
只是新學法先王之政在于“當法其意而己”,[46]重在變通以有所實際作為,而道學則從涵養人君德性,學以致圣人之道而實現霸道之治。是以,道學對“治體”的討論明顯分歧,這仍可以從對所謂“年夜中之道”的論述來考核。
皇祐二年,程頤曰:“臣所學者,全國年夜中之道也。圣人道之為圣人,賢者由之為賢者,堯、舜用之為堯、舜,仲尼述之為仲尼。其為道也至年夜,其行之也至易,三代以上,莫不由之。自秦而下,衰而不振;魏、晉之屬,往之遠甚;漢、唐小康,行之不醇。自古學之者眾矣,而考其得者蓋寡焉。”[47]
此論明顯與胡瑗、孫復、石介等一脈相承,當然是舊調重彈。但他又謂:“中者,只是不偏,偏則不是中。庸只是常。猶言中者是年夜中也,庸者是定理也。定理者,全國不易之理也,是經也。”[48]
此論提醒了二帝三王、孔子列圣相傳的“道體”,便是“天理”罷了。“天理”就是“圣人之意”,所謂堯、舜、禹先王相傳“年夜中之道”。

(程顥)
程顥又謂,“惟其天理之不成易,人所賴以生,非有古今之異,圣人之所必為者”,[49瑜伽場地]指出了“天理”作為終極永恒的形而上“道體”屬性。三代之軌制有因時損益,但合適“天理”則是配合的,先王之道的最基礎內涵是一個“天理”,就是“質諸六合,考諸三王不易之理”。[50]
正因為“天理具備,元無欠少,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”,[51]所以圣人相傳“年夜中之道”能夠有興衰,區別在于可否在政治中踐行。故云:“先王制其本者,天理也;后人流于末者,人欲也。損之義,損人欲以復天理罷了。”[52]
三代霸道之治,本是順天理而行;三代以下不克不及順天理,是“私衷妄為”而“以智力持世”。有私衷便是不順天理,而夾雜人欲,智力亦是以有勢無理的狀態,皆非先王之道。由此,天理和人欲的區別,是霸道和蠻橫的區別的最基礎。此正所謂:“三代之治,順理者也;兩漢以下,皆操縱全國者也。”[53]
從天理人欲之辨來分判王霸,區別三王之道與三代以下,是二程對宋代政管理論最年夜的貢獻。是以,宋儒要復三王之道,最主要在于窮理,明辨天理和人欲之別,得天理之全,順此天理而治全國。
所以,嚴辨天理人欲,是識得“治體”的最基礎,講明“道體”才幹論及“治體”。既然三代圣人之道便是“天理”的“道體”,那么要復興三代之治須講明“道體”即可。這般,便指明了一個復興霸道、接續道統的途徑:格物窮理,成績年夜儒,所謂“霸道與儒道同,皆通貫六合,學純則純王純儒也”。[54]
二程以《四書》闡明生命品德的“內圣”之學,以《周易》、《年齡》推明經世致用的“外王”之學,起點在于內圣,而歸宿在外王,由“內圣”而實現“外王”。與荊公新學分歧之處在于,作為“道體”的天理先于萬物與人心而存在,同時又分殊于萬物與人心之中,成為“情面”與“物理”。
進學的次序遞次在于“識仁”“窮理”,成績人道和品德,而后上達天理,最后才展開治平之事,是先奠立“內圣”之學,再展開“外王”之學。
政治實踐并非學術的獨一落實,格物窮理和涵養持敬才是最共享會議室基礎,[55]是“把以生命問題為中間的格物致知放在學問的起點,以治國平全國為最終的結果”,[56]斯“道”只要先落實于生命品德,才幹風行發用于經世事業。
在政治實踐中重視君臣的品德修養,超出荊公新學單純強調軌制變革的形式。將治道的摸索由禮樂刑政轉向天理人道,使得“治體”樹立于品德生命之上,建構了“基于內圣而外王的政管理念”,[57]為轉出“外王”之學的理論基礎。
先奠立“天理”的共享空間“內圣”基礎,才幹建構“外王”的“治體”理論,“多出了一層‘內圣’的波折”。[58]那么“內圣”若何通過政治實踐轉出“外王”,天理以何種“治體”形態落實到宋代政治實踐上來呢?
就經學而言,二程將奠立圣人之道的“道體”,作為治經的重要目標和任務。以為治經在于求“圣人之道”和“通經致用”:“經所以載道也,誦其言辭、解其訓詁而不及道,乃無用之糟粕耳。”[59]
而窮經將乃至用,需求“達于政事專對之間”。[60]由經以求道,須先識義理。此所求之道,則是“天理”;所謂致用,則是樹立宋代的霸道政治。經學從宋初諸儒發展到二程,天道生命“道體”最終奠立,為討論“治體”問題供給了需要理論基礎。
在奠立“天理”的道體后,程頤認為《易》“將以順生命之理,通幽明之故,盡事物之情,而示開物成務之道也”,此“生命之理”是“開物成務”的理論條件。其又謂:“至微者,理也;至著者,象也。體用一源,顯微無間。”[61]
理者,其體也;象者,其用也。開物成務,建設霸道政治,不僅要從“天理”的道體上發育,也需求“道體”和政治在實踐中無疏隔和誤差。“體”和“用”是沒有間隔的。
王安石“由是而之焉”、“任理不任情”的理論,忽視對“情面物理”的關注,不難流于法家蠻橫之流。此論,糾正了荊公新學的誤差,對重建治體有指導意義。

(程頤)
程頤又謂“全國之理一也,涂雖殊而其歸則同,慮雖百而其致則一”,[62]發揮理一分殊之旨,天理最終要分殊于“物理”和“情面”之中。其在《易傳》中倡導“順理而治”的政治思惟,主張“隨時之宜,順理而行”,“上順天理,下應人心”,“因時而處宜,隨事而順理”,唯有“順理則合民氣,而平易近順從矣”。[63]
通過闡發此順理而治的思惟,以建構宋代“治體”的理論體系。這是對重建三代霸道政治的理論摸索,是針對政治改造提出的思惟指導年夜綱。不僅這般,他還試圖在《易》學中樹立“君臣共治全國”的政治架構。
王安石廢《年齡》,招致二程等諸儒的反對。程顥雖無專書,“至論王霸之際,深今天理、人欲之分,欲人君以堯、舜為法,若桓、文、管仲之事,義所不由”,深得《年齡》之旨。[64]
程頤則主張“窮理之要”、“經世年夜法”,以“天理”統攝儒家“內圣”和“外王舞蹈場地”之道。程門治此經“尊王賤霸、內中國外蠻夷、即事明綱常以著人君之用,則一罷了”。[65]
特別是程頤,于圣人作經本意,倡明“霸道”之旨,以為“圣人以霸道作經”,為后世垂“治法”,《年齡》“以尊周為本”,乃“百王不易之年夜法”。宋代要復三代霸道之治,則需求“四三王而立制”,“得其意而法其用,則三代可復舞蹈教室也”。[66]
桓公四年,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,程頤云“天理滅矣,人性無矣”,“人理既滅,天運乖矣”。[67]此“天理”的道體,若何下貫到“人理”,成為人間奉行的“治道”呢?這需求“霸道”的保證來實現。
程頤以為,“天時備則歲功成,霸道存則人理立”,[68]有興趣地建構“天理——霸道——人理”的聯系。霸道不可于世,圣人作《年齡》以任“綏猷修道”之責,[69]代天理物而行之,故“王與天同年夜,而人性立矣”。[70]
隱公元年宰咺歸賵,程頤云:“王者奉若天道,故稱天王,其命曰天命,其討曰天討。盡此道者,霸道也。后世以智利巴持全國者,蠻橫也。”[71]此天道,即所謂天理也,故“霸道”是天理的具體落實。
后胡安國、張栻發揮此旨,以為圣人作《年齡》“遏人欲于橫流,存天理于既滅”、[72]“繼天心而立人極”。[73]
程頤在經學中闡發“上順天理,下應人心”、“繼天心而立人極”之說,是以在政治實踐中,從天理的分殊而言,天理落實到具體的人倫,所以就有“得天理之正,極人倫之至”之論;從人心稟得天理而言,再由此心推廣為暴政的政治實踐,便有“以純王之心,行純王之政”之論。[74]
無論怎樣,都要從格物窮理、正心誠意以涵養君德出發。堯、舜、禹等先王所傳之“道心”便是天理,是以,辨析“道心”和“人心”,勸諭人君窮盡天理,完整稟得此“道心”,則圣人之道可傳,先王之政可復。
故其又謂“治全國者,必先立其志”,“以堯舜之心自任,然后為能充其道”,[75]并在心性上樹立修養工夫,主張養成德性共享會議室,接續圣人之道,方能行王者之政。
二程以為治道“從本而言,惟從格君心之非、正心以正朝廷,正朝廷以正百官”,[76]提出“正心以正身,正身以正家,正家以正朝廷百官,至于全國”[77]的治體理論,最終落實在“正心誠意”、“格君心之非”之上。
這般,以“道體”闡發經義,以經義進講經筵,以經筵促進圣學,以圣學養成君德,“全國治亂系宰相,君德成績責經筵”,[78]從而建構本朝的“治體”,構成“治道”和“家法”,最終樹立宋代政治憲綱和立國年夜法。蓋宋儒以為“我朝以學為家法”,而“伊川經筵之說,其古今圣賢之最基礎”。[79]
自二程發今天理,有關“治體”的討論才有根源可言。不僅改變了宋初諸儒對圣人之道含混而含糊的見解,在理論上將胡瑗“明體達用”之“體”樹立了起來,也彌補了王安石內圣外王之道的缺憾。
使得“儒家先圣千載心傳的‘道’始真正奠基于‘天理’之上”,[80]最終確立了“天理”作為三王之道的“道體”的本體意義,為解決實現先王之治的“治體”問題奠立了基礎。
二程所闡發的以“天理”為本體,“體用一源,顯微無間”的品德生命之學,“得天理之正,極人倫之至”、“以純王之心,行純王之政”的治體理論,統攝了儒學“內圣”與“外王”,代表了北宋儒家“內圣外王之道”的最高成績。
使得經學從“以章句訓詁為能窮遺經,以儀章度數為能盡儒術”,[81]“言學而莫適其序,言治而不本于學,言道徳生命而流進于虛誕”,[82]發展到“五伯功利之習無以亂其正,異端空虛之說無以申其誣,求道者有其序,而言治者有所本”,[83]最終實現了“論學必以達天德為本,論治必以行霸道為宗,有天德而后可以語霸道,天人內外一以貫之,無殊轍也”。[84]
這種從探討“治體”轉向奠立“道體”,再由此“道體”而發育出“治體”理論,實際上批評和改革了漢唐經學的舊有體系,樹立了宋儒經學“內圣外王”、“體用一源”、“理一分殊”的學術范式,既指導了霸道政治的建設實踐,也推進了儒學思惟的理論深度。
五、結論
宋初要樹立重建三王之治的“治道”,必須先要解決“治平之理”,即政治建設中“治體”問題;而要探尋“治體”的理論,必須先奠立“道體”的根源,為治道建設供給最高公道性和理論指導。
北宋諸儒藉助經學摸索“治體”理論,無論是宋初諸儒的“皇極之道”“明體達用”之學,還是荊公新學的“生命之理”“內圣外王”之道的理論,宋儒對治體的探尋始終沒有實現。
只要到二程發明“天理”奠立道體,討論“治體”才有根源可言,才在符合儒學內在義理的邏輯下展開。朱子謂:“國初人便已崇禮義,尊經術,欲復二帝三代,已自勝如唐人,但說未透在。直至二程出,此理始說得透。”[85]

(朱熹)
通過“天理”的形而上學來掌握政治公道性,成為宋儒懂得“治道”的最基礎原則,在更高層次體貼“三代之治”的含義,明顯超出了宋初諸儒和荊公新學。是以,二程的“天理”論,使得傳統儒家的政治哲學最終完成了邏輯化過程。[86]
二程奠立天理的“道體”,為經學探討“治體”問題供給了理論基礎。恰是因為在本體上發今天理,樹立了以天道生命為基礎的內圣外王合一的學說,是以討論治體問題也有了邏輯起點。
道學在對新學的批評和超出過程中,奠立了一個主要原則:“治體”問題的符合感性解決,必須以“道體”的奠定為條件,只要先解決“道體”的問題,才幹解決“治體”的問題。
換言之,“外王”的成績必須以“內圣”的實現,為基礎條件和出發點。只要這樣,“推言治道”才具有最高公道性來源,而合適先王列圣相傳的“道統”和“治統”的。
這實際上是答覆了宋初三師長教師的理論窘境,整體上豐富了儒學“內圣外王”之道。通過對北宋諸儒“推言治道”的回顧,可見北宋經學的發展軌跡,是從“外王”轉向“內圣”,在推闡“治體”的同時,逐漸轉向對“道體”的探討。
而在二程發明“天理”統攝儒家內圣外王之學后,“道體”若何在經學中落實到具體的經義,又通過經義推闡出合適宋儒所需的“治體”,為復興霸道政治供給實際可行的理論指導,則又需后儒進一個步驟盡力。
此問題的解決,是全部宋代經學發展的基礎任務和內在動力。是以,南宋經學所面臨的任務,是需求在洛學建構內圣之學基礎上,著重發展經世致用的“外王”之學,由“內圣”轉出新的“外王”。
具體而言,在政治經驗中反思學術的得掉,讓經學彌合“天理”和“政治”之間的疏隔,而發展出新的“治體”理論,作為本朝最高政治憲綱和立國年夜經年夜法,上接續二帝三王和孔孟不傳之道統,下開宋代重建霸道政治的新局勢,使得“道統”和“治統”重歸合一。從此角度瞻望南宋經學的發展,是一個需要而能夠的維度。
注釋:
[1]盧國龍:《宋儒微言:多元政治哲學的批評與重建》,華夏出書社2001年版,第2頁。
[2]彭永捷主編:《中國政治哲瑜伽教室學史》第2卷,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258頁。
[3]孫復:《年齡尊王發微》,《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第33冊,第354頁。
[4]孫復:《年齡尊王發微》,《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第33冊,第335頁。
[5]石介:《徂徠石師長教師文集》,中華書局1984年版,第112頁。
[6]胡瑗:《周易口義》,《摛藻堂四庫全書薈要》第2冊,第339頁。
[7]胡瑗:《洪范口義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54冊,第455-456頁。
[8]胡瑗:《洪范口義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54冊,第467頁。
[9]黃宗羲:《宋元學案》,中華書局1986年版,第25頁。
[10]孫覺:《孫氏年齡經解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47冊,第615-616頁。
[11]孫覺:《孫氏年齡經解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47冊,第659頁。
[12]黎靖德編:《朱子語類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2869頁。
[13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王水照編: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367頁。
[14]《周禮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339頁。
[15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175-1186頁。
[16]《尚書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61頁。
[17]余英時:《朱熹的歷史世界:宋代士年夜夫政治文明的研討》,三聯書店2011年版,第56-57頁。
[18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447-1448頁。
[19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194頁。
[20]《詩經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484頁。
[21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182頁。
[22]《周禮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303頁。
[23]《詩經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625頁。
[24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282頁。
[25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28、38頁。
[26]《楊時集》,中華書局2018年版,第336-337頁。
[27]《宋史·陳淵傳》,中華書局1977年版,第11630頁。
[28]李心傳: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,中華書局1988年版,第1449頁。
[29]李心傳:《道命錄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7年版,第30頁。
[30]真德秀:《西山讀書記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706冊,第323頁。
[31]《朱子語類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4036頁。
[32]《王蘋集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136冊,第80頁。
[33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第1447頁。
[34]《周禮新義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29頁。
[35]《楊時集》,中華書局2018年版,中華書局2018年版,第29頁。
[36]參見何俊:《南宋儒學建構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2013年版,第17-18頁。
聚會場地[37]《近思錄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246頁。
[38]《楊時集》,中華書局2018年版,第29-30頁。
[39]《張栻集》,中華書局2015年版,第1049頁。
會議室出租
[40]《陸九淵集》,中小樹屋華書局1980年版,第177頁。
[41]《朱子語類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聚會場地1807頁。
[42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1210頁。
[43]彭永捷主編:《中國政治哲學史》(第二卷),中國國民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262、256、272頁。
[44]余英時:《朱熹的歷史世界:宋代士年夜夫政治文明的研討》,三聯書店2011年版,第407頁。
[45]盧國龍:《宋儒微言:多元政治哲學的批評與重建》,華夏出書社2001年版,第325頁。
[46]《臨川師長教師文集》,《王安石選集》,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7年版,第750頁。
[47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510-511頁。
[48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60頁。
[49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452頁。
[50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38頁。
[51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43頁。
[52]《講座場地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907頁。
[53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27頁。
[54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411頁。
[55]參見何俊:《南宋儒學建構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2013年版,第17頁。
[56]土田健次郎:《道學之構成》,朱剛譯,上海古籍出書社2010年版,第352頁。
[57]姜海軍:《二程經學思惟研討》,北京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版,第352頁。
[58]余英時:《朱熹的歷史世界:宋代士年夜夫政治文明的研討》,三聯書店2011年版,第421頁。
[59]《近思錄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180頁。
[60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71頁。
[61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689頁。
[62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858頁。
[63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929、998、985、892頁。
[64]李明復:《年齡集義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55冊,第180頁。
[65]李明復:《年齡集義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55冊,第179頁。
[66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217、1125頁。
[67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103頁。
[68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201頁。
[69]呂年夜圭:《呂氏年齡或問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57冊,第265頁。
[70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201頁。
[71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087-1088頁。
[72]胡安國:《年齡胡氏傳》,浙江古籍出書社2010年版,第1頁。
[73]《張栻集》,中華書局2015年版,第436頁。
[74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450、465頁。
[75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451頁。
[76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165頁。
[77]《二程集》,中華書局2004年版,第20頁。
[78]《二程集》,中華私密空間書局2004年版,第540頁。
[79]呂中:《類編皇朝年夜事記講義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2014年版,第342、338頁。
[80]鄭臣:《內圣外王之道:實踐哲學視域內的二程》,上海國民出書社2015年版,第89頁。
[81]《伊洛淵源錄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950頁。
[82]《張栻集》,中華書局2015年版,第907頁。
[83]《張栻集》,中華書局2015年版,第916頁。
[84]劉爚:《云莊集》,《文淵閣四庫全書》第1157冊,第385-386頁。
[85]《朱子語類》,《朱子全書》,上海古籍出書社、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版,第40聚會場地20頁。
[86]孫曉春:《兩宋天理論的政治哲學解析》,《清華年夜學學報(哲學社會科學版)》2004年第4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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